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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服务承诺
更新日期:2009/2/11 10:44:32
索 引 号:530324-007910-20090211-0002
名 称: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服务承诺
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服务承诺
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向社会郑重作出六项承诺:
一、认真搞好依法行政。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,明确行政执法的责任和范围,坚决制止损害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;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和宗教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。
二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。实行和完善首问负责制、服务承诺制、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。对设立、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,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备案;对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登记,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;对少数民族成份的变更、认定,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三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。通过多种渠道,公开我局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;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,为来我局办事的人员提供更多的方便。
四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。我们建立了网络投诉,公布投诉电话;做到有投诉必调查,有问题必处理,事事有回音,件件有落实。
五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。以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社会和群体,真正做到内强素质,外树形象;热心帮助少数民族和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,为他们办实事,办好事;切实做到廉洁奉公,对有以权谋私、吃拿卡要、徇私枉法等违纪行为的干部,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。
六、承办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成分的鉴别和更正业务,办理时限为:手续齐全当场即时给予办理,最长时限为一天,为来办事的人员提供更多的便睫。
我们热忱欢迎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承诺予以监督。
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
二○○八年四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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